出游不要盲目追低價
發布時間:2014-06-01 閱讀次數: 來源: 作者:
選擇低價團出游的游客,往往會一廂情愿地認為,旅行社會按旅游產品的廣告報價將行程安排下來,也就是花廣告的低價可以購買到期望已久的旅游產品。其實這正是旅游者不成熟消費心理的癥結所在。
一般來講,旅游產品的價格由兩方面構成:一是旅游者前往旅游目的地的過程中所需要的交通、住宿的價格和旅游目的地的消費價格;二是旅行社為旅游者服務所投入的人力成本的價格。
可以看出,旅游產品的價格利潤空間是很有限的,旅游產品價格的降價空間更為有限,這是因為,旅游產品中科技成本的含量幾乎是零,不可能由于擴大產品生產而降低單個產品的成本;另外,旅游產品幾乎是不可復制的,它不會像一般物質形態產品那樣,被不斷的復制送到成千上萬消費者手中,并在復制的過程中成本不斷降低。尤其是自然景觀和一些人文歷史景觀產品更不具有復制性,為了保護它,人們往往還會提高它的價格。
旅游產品的利潤主要產生于人力服務之中,旅游者要在旅游的過程中得到較好的享受,就要讓為你服務的對象得到合理的報酬,如果一味的降低人工服務的成本,服務者得不到合理的報酬,試問他還有什么積極性為旅游者服務呢?
還有一些游客存在一種“搭便車”心理,認為無論是低價競爭也好,還是惡性競爭也罷,競爭對消費者來說是有好處的,消費者可以在競爭中得到實惠,以一種僥幸的心理追求一味走低的價格。殊不知,旅游產品的惡性競爭,擠壓的只是服務的成本,擠壓的服務成本愈低,旅游者所享受的服務就愈少,如果把服務成本全部擠壓干,而要服務者繼續為你服務,其結果肯定是劣質服務。
由于上述旅游者不成熟的消費心理,又促使低價團的盛行。游客要出游,旅行社要生存,不得不采取這種在三方面尋求“平衡”的方式:低價運作;高價購物,熱賣自費;最后才是游客的感受,僅以最低的游客不向有關部門投訴為準。